齐鲁师范学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关于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工作部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根据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背景和总体思路
(一)改革背景
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国家及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省高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智力支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为学校发展创造了重大战略机遇。
自2010年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以来,学校各项事业取得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办学水平明显提升,但与省属同类高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发展将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健全,培养质量有待提高;科研实力和学科建设水平不高,服务社会能力较弱;开放合作深度不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要破解学校发展面临的难题,应对各方面的挑战,迫切需要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为学校发展注入活力。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破除一切妨碍学校科学发展的障碍,激发和增强师生创造活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要聚焦存在的突出矛盾、重大问题和主要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注重有的放矢,确保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标导向原则。要以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否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活内生动力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依据。
——协同推进原则。要深入研究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做到整体布局、统筹协调、示范引导、协同推进。
——因地制宜原则。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内部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防止改革一刀切、简单化。
(四)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举措
(一)深化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以实施《齐鲁师范学院章程》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建立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学校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讨论决定前必须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完善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例会制度,党委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校长办公会每周一般不少于1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实行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以建设“学习型、实践型、开放型、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聚推动学校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2016年12月前,制定完善《齐鲁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评估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党务干部学习制度。
主责部门:组织部
2. 建立和完善学术组织运行体系。根据《齐鲁师范学院章程》,坚持以学术建设为主线,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职称评聘、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委员会章程,坚持以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为主体组建学术委员会,确保担任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比例不超过25%;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比例不小于50%;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实施步骤:
(1)2016年9月前,修订《齐鲁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其他学术组织章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各类学术组织。
(2)2016年10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组织部
3. 建立完善学校理事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和《齐鲁师范学院章程》,制定学校理事会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设立齐鲁师范学院理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不少于21人,校外理事不低于总人数的50%,每年召开1-2次全体理事会议;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成立学校理事会筹备领导小组,制定《齐鲁师范学院理事会章程(草案)》和理事会制度。
(2)2016年11月前,成立齐鲁师范学院理事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及相关制度,选举产生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并向社会公布。
主责部门:校长办公室
4. 加强民主管理。健全党建带团建机制,完善高校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作用。通过加强教代会、工代会等建设,不断创新民主管理形式,整合学校民主政治力量,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章程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听证会制度,完善信箱制度,发挥好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完善“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反映青年呼声、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修订完善《齐鲁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作制度。
(3)修订完善《齐鲁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制定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主责部门:工会、学生工作处
协同单位:团委、宣传部
5. 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学校财经管理与监督,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属公办本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年度预算审查和决算审签制度,开展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同步审计,建立任前告知和任中审计制度,严格离任审计。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加大学校在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以及收费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各方监督。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修订《齐鲁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2016年11月前,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告知、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3)2017年3月前,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监督体系,规范与完善问责制度;完善年度预算审查和决算审签制度。
主责部门:纪委
协同单位:财务处、审计处、工会
6. 严格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考核奖惩、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奖助学金评定以及基建修缮工程、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各个方面,贯彻落实回避制度。确因工作职责等特殊原因难以回避的,领导干部个人要主动说明、报告、备案,相关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修订完善《齐鲁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主责部门:组织部
7. 完善学校制度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齐鲁师范学院章程》,按照“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并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考试招生、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稳定、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并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形成一整套学校管理与办学活动的基本规范,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学校实现依法治理提供保证。
实施步骤:
(1)2016年9月前,依据《齐鲁师范学院章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启动校内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2016年9月前,在学校网站设立章程与配套制度专栏,公开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
主责部门:发展规划办公室
协同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
8.深化机关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事业发展需要,依照“合并相近职能、减少多头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压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实施目标管理,构建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实施步骤:
(1)2017年12月前,通过调研,科学核定部门设置和权力清单,形成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实施方案。
(2)2018年6月前,实施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
(3)2018年12月前,健全以工作作风、协作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为核心指标的机关部门考核评价体系。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 校长办公室、组织部
9.推进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调研学习省里开展的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的经验,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的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研究,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将现有的“大学办学院”过渡为“学院办大学”。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实施步骤:
(1)2017年12月前,成立二级学院试点改革领导小组,调研学习省内部分高校实施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的经验,研究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的相关配套政策。
(2)2018年6月前,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二级学院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3)2018年12月前,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主责部门:组织部
协同单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二)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构建“学生能力培养全程化,校内培养与校外合作培养相结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相协调”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构建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模式,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搭建网络教学平台,丰富教学资源,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深化学分制改革,形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的机制,建立健全与学分制相配套的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制度体系。
实施步骤:
(1)2016年9月前,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适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2)2016年11月前,制定有关推进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教学改革,到2020年,取得一批高水平教学改革成果。
(3)2016年12月前,以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以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为重点,制定并实施课程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30门优质课程。
(4)2020年6月前,制定学分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学分制管理。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11. 建立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改进机制。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建立完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分析质量生成过程,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标准,明确保障质量的关键控制点, 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改进与提高的闭环自适应系统;健全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教学运行执行与监督两条线,保障教学运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监控及评价制度,建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健全教学质量自评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制定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方案。
(2)2016年12月前,完成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
(3)2017年6月前,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各本科专业人才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12. 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挖掘专业课的德育元素,强化社会实践活动,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感、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颁布《齐鲁师范学院“十三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启动校园文化提升工程。到2020年,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风格和完善的大学文化体系。
(2) 2017年3月前,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和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
(3) 2017年6月前,制定传统文化课程建设与改革方案,优化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
主责部门:教务处、宣传部
协同单位:团委、学生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13.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使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内容与学科发展前沿、行业标准对接,推进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在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提高实践课比重,理工科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20%以上;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完善实践育人机制,构建由大学生教学实践、暑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职业资格认证等组成的实践育人体系;强化创新创业指导环节,建设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丰富创业指导经验的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依托校内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创新平台等各类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教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实验室开放制度,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实训。
实施步骤:
(1)2017年3月前,调研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体系和培养体系建设方案。
(2)2017年6月前,制定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程;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案,2017年9月前,对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培训。
(3)2017年12月前,依托校内高水平实验(实训)室(中心)、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创新教育基地。
(4)2018年1月-12月,启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建设集大学生创业理论研究、创业教育研究、创业实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创业实体等于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实验管理中心、科研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14.建立多元育人机制。加强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合作,完善纵向贯通育人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建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加强与其他高校的合作,建立横向联合育人机制,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实施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支持教师依托科研项目开设研究性、创新性课程,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增强科研育人功能;完善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平台等向本科生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创新能力。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通过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登师范学校交流研讨,完善初中起点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
(2)2017年3月前,制定有关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校地、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到2020年,建设一批专业联盟、实训基地和行业企业嵌入课程。
(3)2017年9月前,制定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依托科研项目开发一批研究性、创新性课程。
(4)2017年12月前,制定有关学生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的管理办法。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实验管理中心、科研处、教师教育学院
15. 建立招生专业动态调整与优化机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全力加强教育学类学科专业建设,调整优化其他学科类师范专业布局,努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师范类专业体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求,对部分本科专业进行应用型改造,同时加快设置工学、农学类等应用型本科专业,逐步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非师范类专业体系,构建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结构。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稳步推进定额拨款改革,依据学生报考率、报到率、就业率等因素,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制度,建立以质量为核心、需求为导向的本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颁布《齐鲁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科学设计本科专业布局。
(2)2017年3月前,制定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方法,实施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3)2017年12月前,按照“强化学科,淡化专业”的原则,制定学校专业群建设方案。到2020年,逐步形成教师教育、生物与化学、电子与信息、经济与管理、文化与艺术等五大类专业群。
主责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16. 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将教师教育职后培训课纳入师范类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站,构建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教师教育课程平台,将教师教育课程纳入非师范类专业选修课程体系,满足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需求。推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学院与相关二级学院的合作,建立“双向强化,共同培养”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建立“学校-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育人工作机制。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优化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制定职后培训课程实施细则,完善“职前职后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教师教育课程平台,制定非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实施细则。
(2)2017年3月前,制定“双向强化,共同培养”工作机制运行细则,明确教师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工作权责。
(3)2017年6月前,制定“学校•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育人实施细则,完善教师教育实践体系。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山东省中小学师训干训中心
(三)深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完善科研管理体制,建立有效发展机制;整合校内外科研资源,推动协同创新,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对学校发展的支撑作用。
17.建立高层次科成果培育机制。建立创新培育基金,完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平台以及标志性成果的培育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前期组织,拓宽科研项目申报渠道,提高重大项目的组织谋划能力,争取更多的高层次科研项目、高层次科研成果和高层次科研奖励。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制定“高层次科成果培育计划”。
(2)2020年前,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0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0-15项,获得厅以上科研奖励30项,力争实现国家级科研奖励零的突破。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财务处
18. 完善科研分类评价体系。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以激发创新活力为根本,建立科学研究的分类评价体系。通过建立不同类型学科的分类评价机制、多元化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多维度的科研评价措施和科研人员的分类考核体系,支撑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资源分配,激发创新活力。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形成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2017年3月前,完善各类科研评价指标体系。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
19. 完善科研激励机制。继续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科研工作思路,坚持扶优原则,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扶持和成果奖励力度,进一步挖掘科研人员的科研潜力;依据国家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优化投入结构,加大人力资源经费的比例,做到既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又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施步骤:
2017年6月前, 完成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和科研奖励办法的修订工作。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0.建立对外科研合作机制。依托高水平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平台,锻炼队伍,提升水平,尽快缩短学校与高水平学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差距,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和科研层次的不断提高。
实施步骤:
(1)2017年6月前,制相关政策,建立校校、校所合作机制。
(2)2020年12月前,推进二级学院、校内科研机构与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力争签订8-10个合作项目。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各二级学院、各科研机构
21. 建立科研服务社会推进机制。搭建校企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强化科研与行业产业的对接。积极扶持生物科学、化学等学科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积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实施步骤:
(1)2017年6月前,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促进机制,探索成立产学研管理办公室或横向项目管理办公室。
(2)2020年12月前,建设3-5个产学研基地、文化科技服务平台和5-8个科技服务团队、智库,取得横向课题15-20项,力争科研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各二级学院、各科研机构
(四)深化学科建设机制改革,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按照分类分层建设原则,完善机制,优化结构,改革投入模式,推进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校核心竞争力。
22. 实施学校“位次提升”计划。明确学科建设思路和发展目标,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强化重点学科、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突出教育学学科和教师教育研究团队建设,强化教师教育特色和优势,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学校位次。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规划》。
(2)2017年3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位次提升”计划》,推进学科建设重点突破。
(3)2020年前,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实现零突破,1-2个学科进入相应学科的全省前列,力争学校在全省本科高校排名跃升3-5个位次。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3.探索实施学科特区试点。在优势学科实施学科特区试点,明确学科特区的建设与发展目标,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实行学科特区责任制,落实学科特区在用人、考核、分配等方面相应的自主权。
实施步骤:
(1)2017年6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学科特区建设实施方案》。
(2)2017年12月前,组织申报工作,进行专家评审,并确定重点建设领域和具体任务。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4. 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和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的学科类别及建设层次,构建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学科建设的分类分层评价;建立学科建设年度检查与评估制度,注重与省内同类学科进行比较性评估。基于学科建设绩效评估结果,以3-5年为周期,对各个学科的建设层次进行动态调整。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制定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学科建设绩效评估与预警机制,自2017年,定期开展学科建设评估。
(2)2017年6月前,成立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学科建设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学科建设决策机制。
主责部门:科研处
协同单位:人事处
(五)深化人事管理机制改革,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根据山东省关于省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创新用人机制,强化岗位设置与聘用,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构建适应现代大学制度的人事管理体系,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5.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拟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省编办报备;合理设置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并将设置方案报省编办审批。积极争取政策,研究探索将现有人事代理人员通过考核、公开招聘等方式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的方法和途径,争取较快将工作业绩突出的人事代理人员逐步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研究探索学校现有人员的关系理顺及待遇等相关管理工作,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控制总量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实施步骤:
(1)2016年9月前,拟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省编办报备。探索并争取完成将现有人事代理人员通过考核、公开招聘等方式纳入人员控制总量。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
26. 创新用人机制。在省编办核准的人员控制总量内,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适当提高高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全面推进岗位聘用和职称制度改革,根据教师能力和业绩,自主组织评价、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并颁发聘书;从事实验技术教学的教师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参与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健全人才引进的论证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论证、合理安排、认真执行用人计划。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向省相关部门报备。
实施步骤:
(1)2016年11月前,健全人才引进的论证机制,完善公开招聘制度。
(2)2016年12月前,在省编办核准的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
27.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等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根据国家政策,在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内完善校内收入分配,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逐步建立与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相适应的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格局。
(1)2017年6月前,完成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
28.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制定教师成长发展的激励政策,完善人选推荐、遴选和考核机制,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赴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发展潜力的高素质青年后备人才。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激励政策,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和专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中小学、政府机关等进行实践锻炼、培训或挂职工作等措施,引导和激励各专业教师自觉提升理论教学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完善学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互聘工作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决策建言献策。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学术交流、质量评估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制定《齐鲁师范学院师“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2016年12月前,制定并实施“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青年优秀人才成长计划”、“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青年教师研修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3)2020年前,每年选派20-30名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短期定制研修培训或短期访学交流,选派10名左右教学科研骨干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教学研修或学术研修;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名师;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到30%、“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25%。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
29.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完善人才配套政策,采取积极灵活乃至超常规措施,引进(或柔性引进)达到“泰山学者”等省级人才项目入选条件和水平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扩大省级人才规模;引进一批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为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修订《齐鲁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人才引进配套政策。
(2)2016年12月前,制定并实施“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财务处
30. 完善师德建设体系。实施“师德建设工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和载体,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促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将职业道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用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年度评议等制度和师德投诉举报平台,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主责部门:人事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1)2016年9月前,制定和实施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开展教师入职宣誓活动。
(2)2016年12月前,制定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年度评议等制度和师德投诉举报平台。
31. 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标准,立足教学科研规律和人才特质,根据不同类型的岗位,建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实施按岗分类考核。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以学生评教为基础,综合教学督导人员、同行专家和管理人员评教结果,形成对教师师德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结果,与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挂钩。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在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奖惩办法,创造“能者多劳、优劳优酬”的制度环境,提高教职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施步骤:
(1)2017年6月前,结合实行目标管理的情况,对《齐鲁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调研修订。
(1)2017年12前,健全教师分类管理与考核机制,健全教师柔性分型办法,逐步探索实施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人才的分类与考核机制。
主责单位:人事处
协同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
(六)深化合作办学机制改革,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不断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层次和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社会资源有效利用机制,扩大社会合作,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
32. 拓宽对外合作办学渠道。依托现有学科专业方面的师资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开展新的高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学校“孔子学堂”等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优势,推广汉语和中华文化,提升学校知名度。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高校对接,拓展新的专科层次或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2017年12月前,实施与埃德蒙顿康考迪亚大学合作建设“孔子课堂暨汉语教师培训中心”项目。
主责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3. 完善学生海外学习支持与激励政策。积极推进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育和论证;建立与海外大学课程互通互认机制,探索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启动中外合作办学新项目的培育和论证工作。
(2)2017年12月前,制定完善学生海外学习支持与激励政策文件。
主责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
34. 完善社会合作管理机制。按照“立足济南、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思路,深化与地方政府、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教学、科研、社会实践基地一体化建设协调机制,统筹配套社会服务资源。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协同章丘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学前师资培养合作,共建高端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2017年4月前,共建“齐鲁师范学院—章丘实习基地”,构建人才联合培养平台,互派人才挂职研修。
(3)2017年6月前,建立校企合作办学和协调推进机制。到2020年底,成立3-5个专业联盟,合作开发15-20门行业标准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课程。
(4)2017年12月前,与章丘市开展创新合作,共同举办齐鲁师范学院附属学校(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校长办公室、人事处
(七)深化保障机制改革,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效益;深化后勤改革,提高服务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运行保障。
35. 健全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以资源共享、提高效能为原则,在摸清现有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各类教学资源基础上,建立全校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在分析各类大型仪器基本功能和应用范围的基础上,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逐步建立绩效导向的国有资产配置机制;加强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经营性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提高经营性资产经营效益。
(1)2017年1月前,调研制定《齐鲁师范学院教学资源共享使用管理规定》、《齐鲁师范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2)2017年6月前,出台各类教学资源共享实施细则、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施细则和资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
主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协同单位:财务处、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历下校区管理办公室
36. 建立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依据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服务效能,建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二级学院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年度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改革评价方式,按照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开展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社会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开放性。开展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把评价结果作为绩效奖补、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实施办学质量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不断自我完善,提高办学水平。
实施步骤:
(1)2016年10月前,完善专业评估、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2)2017年12月前,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完成校、院两级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主责部门:教务处
协同单位:科研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实验管理中心
37. 建立专项资金投入正常增长机制。以项目为引导,逐步提高专项经费投入比例,统筹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建立稳固、可持续的财力保障机制。
实施步骤:
(1)2017年12月前,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专项建设项目投入计划,完成特色专业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预算。
(2)2020年前,组织落实好山东省财政专项项目和校内其他重点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主责部门:财务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管理中心
38. 拓宽筹资渠道。有序推进学分制收费改革,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收费机制。努力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更好助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将资金成本降至最低。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争取相关企业对学校的投入。充分利用校友会的辐射效应,争取校友的支持。积极吸纳社会资源,推进以项目方式筹资,建立捐赠冠名制度。
实施步骤:
(1)2017年6月前,制定完善学校关于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加强校友会建设等的实施细则。
(2)2020年12月前,制定学分制收费制度,建立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收费机制。
主责部门:财务处
协同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
39. 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根据经费使用效益进行动态监管和动态调整,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优化校院财力配置结构;加强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预算对学校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日常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修订完善财务预算管理管理办法,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
(2)2017年6月前,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主责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40. 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以理顺后勤人、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体制,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经营服务职能的规范分离,明确后勤管理处与经营实体的职责界限;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楼宇物业、商业网点、维修项目等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扎口管理模式;完善学校后勤各类服务规范、服务要求和考核标准,推进后勤服务和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实施步骤:
(1)2016年12月前,修订后勤管理职责和经营服务职责,制定管理、服务标准,建立内部监管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2)2017年6月前,制定楼宇物业管理办法、商业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等。
主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协同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形成以领导小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牵头领导具体指挥,专项小组、综合改革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各二级学院、部门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分工合作、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统筹协调
综合改革是由若干专项改革构成的系统改革,要加强各项改革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间的统筹协调,确保学校的顶层设计与各单位实际情况和改革实践相互衔接、同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加快推进步伐,条件尚不成熟的,选择有代表性的领域和二级学院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学校深厚文化底蕴,激发师生自豪感和责任感。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广泛宣传学校综合改革,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校上下形成人人支持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人人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考评、奖励制度,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改革实施情况。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跟踪督办、适时评估、及时总结、定期通报,及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和动态调整,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
改革领域 |
改革任务 |
主责部门 |
治理结构改革 |
加强党的建设 |
组织部 |
建立和完善学术组织运行体系 |
科研处 |
建立完善学校理事会 |
校长办公室 |
加强民主管理 |
工会、学生工作处 |
强化监督机制 |
纪委 |
严格回避制度 |
组织部 |
完善学校制度体系 |
发展规划办公室 |
深化机关管理体制改革 |
人事处 |
推进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改革 |
组织部 |
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
教务处 |
建立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改进机制 |
教务处 |
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 |
教务处、宣传部 |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 |
教务处 |
建立多元育人机制 |
教务处 |
建立招生专业动态调整与优化机制 |
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 |
教务处 |
科研管理机制改革 |
建立高层次科成果培育机制 |
科研处 |
完善科研分类评价体系 |
科研处 |
完善科研激励机制 |
科研处 |
建立对外科研合作机制 |
科研处 |
建立科研服务社会推进机制 |
科研处 |
学科建设机制改革 |
实施学校“位次提升”计划 |
科研处 |
探索实施学科特区试点 |
科研处 |
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和评价机制 |
科研处 |
人事管理机制改革 |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 |
人事处 |
创新用人机制 |
人事处 |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
人事处 |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 |
人事处 |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
人事处 |
完善师德建设体系 |
人事处 |
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
人事处 |
合作办学机制改革 |
拓宽对外合作办学渠道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完善学生海外学习支持与激励政策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完善社会合作管理机制 |
教务处 |
保障机制改革 |
健全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建立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
教务处 |
建立专项资金投入正常增长机制 |
财务处 |
拓宽筹资渠道 |
财务处 |
完善财务审计制度 |
审计处、财务处 |
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
后勤管理处 |